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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寨建寺庙就沉沦和信仰危机了?
2007年08月03日 09:17光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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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发先生在(7月3日)东方网发表了一篇《大寨的发展与沉沦》的文章,笔者读后就有所感触。但没想到的是亦非先生依这篇文章为由头,又写了一篇《神庙“挺进”大寨折射信仰危机》的文章发表在(7月5日)长城在线。这两篇文章说的都是,大寨村党支书郭风莲的儿子贾小军,出资3000万元在大寨建了一座庙,叫“普乐寺”的事。由此,这两篇文章得出了:“大寨沉沦和信仰危机了”的结论。为此笔者认为,这个结论下的太草率,不谨慎、不准确,也不符合我国的宗教政策。

一是,经省级政府批准建造的寺庙或宗教场所都是合法的。既然是合法的我们就要关注它、引导它,使它与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应该藐视它,鄙视它、仇视它。大寨建的“普乐寺”投资额这么大,肯定是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宗教发展的需要,审查批准的合法宗教场所。亦非先生在以上自己的文章中说“关键问题是这座庙是经村党支部同意批准在大寨的山头建设”的。这句话是不够准确的,因为按照我国现行的宗教法律法规,只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政府才有权审查批准建造寺庙或其它宗教活动场所,村级组织只有上报的权利,没有批准的权利。

当然该村的党支书郭风莲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前去参加“普乐寺”的开光行为是可以商榷和批评的。但是,不应该轻易地把这个问题无限上纲,以至于把它说成“沉沦”或“信仰危机”,这是否有些“危言耸听”了?近几年来村级建寺庙的也不在少数,有不少村级和乡镇级组织,建寺庙大力发展旅游观光业,促进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寺庙奠基、开光的时候,不但有村级组织的领导参加并讲话,还有乡镇级以上的领导参加并讲话,这不算是什么问题。因为宗教具有两面性,也是一种和谐文化,作为党的领导干部虽然不能信仰它,但是,一定要了解它、关注它。领导到场讲话并不是信仰宗教,也不是沉沦,更不可能出现信仰危机,而是通过这种和谐的特殊的方式了解、关注它,最终的目的是引导宗教与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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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根群   编辑: 梅文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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